关于申报2011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0-10-13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1035

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要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
2、2011年科技项目将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建设“八大经济区”、实施“十大工程”的发展战略,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信息、现代装备制造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及科技发展重大需求开展的相关领域的研究。
3、指导项目重点支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而进行的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
4、按省教育厅规定,我校只能申请指导类科技项目,指导项目省教育厅无经费支持,所需课题研究经费需自筹。
二、具体要求
1、现正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项目、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项目和海外学人资助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其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申报2011年度省教育厅科技项目。
2、在读学生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申报。
3、拖期2年以上的(含2年)的科研项目,项目组所有成员不得申报2011年度省教育厅科技项目。
4、在研项目结题验收及人员变更的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5、每个申报项目需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四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学院存档一份,学校存档一份,上报省教育厅一份),《申请书》书面材料必须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6、项目申报仍然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和材料申报同时进行,网上在线申报由学院科研管理人员统一在网上申报,登录"黑龙江高校科技网"的科研项目栏,(网址:61.167.33.11),申报时间为10月12日至10月25日12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或网上资料填报不完整的一律不受理书面材料。
7、申报书面材料的时间为10月29日,同时需要上报承诺书(见附件3),报送地点:科技处计划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仲崇娜
电话:82519625、82589625    
 



附�件:�1.doc; 2.doc; 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