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七期文明单位创建项目进行验收及启动八期文明单位项目创建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0-09-28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736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文明单位创建项目建设,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在学校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促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推进学校2010―2012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的深入实施,为学校晋升全国文明单位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基层文明单位创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字〔2006〕18号)的规定,学校决定于10月下旬对七期创建项目进行验收,并启动八期文明单位项目创建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七期项目验收
  各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做好项目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进行自评,形成验收报告。项目验收报告要求在2000字左右,并注意以下问题:
  (一)注意对项目边界的界定,理清日常工作与项目建设的关系;重点放在项目计划的执行上,突出项目建设内容的完成情况。
  (二)注意对项目建设成果的总结,凝炼项目建设的标志性成果,突出项目建设的特色和水平。
  各项目负责人在10月13日前将验收申请报告书原件1份和电子版(电子版发至:xuanchuanbu@hrbeu.edu.cn)一并交至党委宣传部,10月下旬进行验收汇报,重点项目每个项目口头汇报5分钟,一般项目为书面汇报。学校将组成验收专家组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审。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学校将进行奖励,所有项目的验收结果将计入项目所在处级单位的文明单位评比中。
  二、八期项目启动
  学校将继续按照“项目牵引、创新推动、中心跨越、全面升级”的创建工作方针,推进八期文明单位项目创建计划,并在项目创建过程中贯彻目的目标化、目标操作化、活动系统化、行动理念化、成果标志化、经验普适化、评估横比化的“七化”理念,努力扩展创建领域、提升创建层次、强化创建实效。八期文明单位项目创建计划要紧密结合和谐校园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内容以及学校内涵式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项目计划和实施,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群众广泛参与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创建项目的覆盖范围,使广大师生员工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启迪,整体文明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调动全校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完成学校“三个文明”建设的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重点支持的创建内容
  在八期项目建设中对以下方面的创建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1.七期项目滚动建设;
  2.和谐校园创建;
  3.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实践;
  4.教风、学风、班风、寝风建设;
  5.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培养与文化阵地建设;
  6.学生科学文化素质培养与科技创新品牌建设;
  7.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培养与能力提高手段建设;
  8.学生诚信意识培养与诚信素质建设;
  9.师德师风建设;
  10.和谐院系、部处室建设;
  11.学习型院系、部处室建设;
  12.学习型党支部、课程组、课题组、学科团队、班组、寝室建设;
  13.文明班级(团支部)、寝室、餐厅、教室建设;
  14.教工之家、学生之家建设;
  15.学生社会志愿服务工作建设;
  16.学生艺术团、社团(协会)建设;
  17.助困爱心平台建设;
  18.学生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建设;
  19.青年网络文明工程建设;
  20.新课程方案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与教学方法探索。
  (二)八期项目的立项程序
  1.项目申报
  各单位根据上述重点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文明单位创建项目计划,填写项目申报表。申报单位可以是班级、党支部、分党委、党总支以及院系、部处、室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
  2.项目评审
  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建设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对于评审通过后的立项项目将给予适当经费支持(重点项目2000元,一般项目1000元)。
  3.八期项目的创建要求
  在项目创建过程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建设计划,注重创建目标的可检验性、创建活动的系统性,提升项目创建的理念,及时总结项目建设的经验,形成项目建设的标志性成果,突出项目建设的特色和水平,努力成为高水平有特色的创建项目。学校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创建项目进行检查,并在2011年10月上旬对八期创建项目进行验收。
  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七期项目的总结和自评工作,与项目建设内容直接相关的机关管理部门应对有关项目的创建经验,及时在适当范围内推广。同时,各单位要根据八期项目创建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年度创建的具体目标,积极组织创建项目的申报,各分党委、党总支原则上不少于1项。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基层文明单位创建项目验收申请报告书
     2.哈尔滨工程大学基层文明单位创建项目立项申报书

                        中共哈尔滨工程大学委员会
                           2010年9月27日   

   请各基层部门积极申报八期文明单位创建项目。 
附件:1.哈尔滨工程大学基层文明单位创建项目验收申请报告书

         2.哈尔滨工程大学基层文明单位创建项目立项申报书